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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2023年3月27日 14:14

为确保遵守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及其相关的技术文件要求和检测检验工作的第三方公正的合法地位,中心特制定和维持《保证检测公正性程序》,并郑重承诺以下各项条款:

  1、中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方法、准则和本质量手册的各项规定要求,认真进行检测检验工作,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独立完成检测检验任务。确保检测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合法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对所有送检(或被检)客户一律提供等同的质量服务。

  2、对检测检验结果和评价结论,中心做到坚持以客观实验数据为惟一依据,坚持标准和原则。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违反科学、有碍公正,乃至违纪行为,中心立即追查责任,严肃处理,并及时向有关各方报告。

  3、为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中心为其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守秘密。在检测报告正式发出前,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结果透露给受检客户无关的单位或个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应急检测检验结果的报告方式按相关应急处置技术要求执行。

  4、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对外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正确无误和评价结论的公正可靠。

  5、通过持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管理体系,促进检测检验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水平的提高。对检测检验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避免给客户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资质认定证书2021.pdf

资质认定附表20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