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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素养丨基本技能篇㊶遇到放射性核素污染怎么办?
2024年3月1日 14:48

人体体表被放射性核素污染时,原则上应尽快去除干净,尽快收集样品和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和测量,以确定污染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数量;应尽快清除初始污染部位的污染,阻止人体对放射性核素的吸收,加速排除人体的放射性核素;对放射性核素污染严重人员,应认真估算摄入量和剂量,采取加速排出治疗措施,并追踪观察,治疗时应权衡利弊,既要减少放射性核素的吸收和沉积,以降低辐射效应的发生率,又要防止加速排出措施可能给机体带来毒副作用。特别要注意因内污染核素的加速排出加重肾脏损害的可能性。

减少放射性核素的吸收包括减少从呼吸道、经胃肠道、健康体表、创伤体表和其他(眼部)等的吸收。体表被放射性核素污染时,为了减少健康体表放射性核素吸收,采用水清洗或专用去污剂清洗。

水清洗:用约40摄氏度的温水加中性肥皂或洗涤剂冲洗,或用软毛刷刷洗。洗涤应遵循以下顺序:先轻污染部位后重污染部位,身体部位从上到下,特别注意皮肤褶皱和腔隙部位的清洗。上述程序可重复进行2~3遍。

专用去污剂清洗:初步清洗后,对残存污染部位,宜针对不同的放射性核素污染采取专用去污剂清洗:稀土元素、钚和超钚元素,建议用1%二乙烯三胺五乙酸(DTPA)的酸性溶液(pH3~5)或稀盐酸溶液(pH=1);铀污染宜用1.4%碳酸氢钠等渗溶液;对难以去除的不明放射性核素污染可采用5%次氯酸钠,乙二胺四乙酸(EDTA)肥皂或DTPA肥皂;6.5%高锰酸钾水溶液刷洗或浸泡污染部位后,再用新配制的5%亚硫酸氢钠溶液(或10%~20%盐酸羟胺溶液)刷洗脱色。

参考资料:《中国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2022年版